近日,北戴河区法院在审理某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将判后答疑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了案件衍生,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达到了三效统一。
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某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就给付工程款项问题产生纠纷,于2024年5月15日向北戴河区法院提起诉讼,5月30日开庭审理后北戴河区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均无异议。但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双方财务因发票问题出现新的争执,交流陷入僵局。
为尽快解决两公司难题,主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不厌其烦地进行判后答疑,向双方阐明利害关系。针对两公司财务发票问题,法官通过微信发送法律相关信息,针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进行细心讲解、耐心指导、热心服务,并积极提供解决方案,最终圆满化解了双方纠纷。2024年7月19日,被告公司将感谢信邮寄到了法院,7月22日,原告也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双方均表示公司难题得到解决,现正常运转中。
北戴河区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为民服务,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统筹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努力实现“三效统一”。下一步,北戴河区法院将继续发挥能动履职作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做透诉源善治、做深案源实治、做实访源静治,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北戴河区法院 景利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