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6点,北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市奔袭二百多公里,驱车赶赴廊坊市,成功堵截了“失踪”已久、妄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郭某与郭某某。二被执行人迫于拘留的威慑,当场履行了20000元,并且与申请执行人杜某某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快速行动、有力措施高度认可。
杜某某与郭某、郭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戴河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郭某、郭某某支付杜某某货款159135元。判决生效后,二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杜某某遂向北戴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几经查找却一直未发现郭某、郭某某下落,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在对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虽已“终本”,但执行从未停止。7月19日晚执行干警王红接到申请执行人杜某某的电话,电话里杜某某激动地表示被执行人郭某、郭某某就躲在廊坊市大厂县褚各庄村。接到消息,执行法官王红立即向执行局长汇报,院领导迅速安排人员采取行动,并与大厂法院取得联系,做好异地拘留准备工作。7月20日上午,经过一番查找,终于在一户民宅内找到了二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采取拘留措施。二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以及拘留的威慑下,最终主动还款20000元,并与申请执行人杜某某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此次执行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执行干警用司法为民的初心以及当机立断的决心,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北戴河法院将继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竭力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捍卫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北戴河法院 高新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