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一起继承纠纷案的当事人李某某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明好法官 恪尽职守为人民”的锦旗送到北戴河区法院杨国利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官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感激之情。
二被告系原告李某某父亲重组家庭的成员,2020年11月4日李某某的父亲突发疾病去世,留有房产三套及存款若干。原告李某某找到二被告提出分割其父亲留下的遗产,遭到二被告拒绝,认为死者生前已经和妻子立下“共同遗嘱”,全部财产由原告同父异母的弟弟被告李某毅继承。区法院受理后,主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详细了解案情,认为法律对于遗嘱要满足形式要件的要求才能成立,对于“共同遗嘱”并无明确规定,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能成立,据此依法作出了公正裁判。并对被告方深入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二被告在提起上诉后,主动撤回上诉,一起继承纠纷就这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的审理和判决,让身边群众对于遗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的性质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对于以后更好的行使民事权利保护自身权益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北戴河区法院 李文景供稿)